说明:
一、建议您首先明确申请出国移民的目的地——哪个国家或地区。因为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要求申办的公证及公证书的制作,特别涉及公证的方式(直接或间接)、需要附译的外文(英文或其他)、认证要求(单认证或双认证)等皆有不同要求。
根据目前本处办理的公证案例,申请出国移民的常见国家有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欧洲部分国家等。
二、当事人申请出国移民通常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①出生;
②无犯罪记录;
③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等);
④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⑤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在学证明等;
⑥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书、驾驶证等);
⑦工作经历证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推荐信等;
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类资质证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
⑨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三、根据目前了解掌握到的情况,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欧洲部分国家,出国移民申请中可能要求办理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证书执照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推荐信等公证事项时,将采“间接公证”证明方式。
四、加贴照片:根据目前了解掌握到的情况,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学历、学位、结婚公证书、发往法国、泰国、哥伦比亚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及办理工作经历公证的,均需加贴当事人的二寸光面(免冠)照片(近照)。
五、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的公证书无法使用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证处对此不承担责任。因此给本处及公证员的名誉、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本处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者国外有关文书上的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机构包括外交部、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称地方外办)和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也就是说,我国内地出具的有关涉外公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书等在送往外国使用前,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领事实践,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外办)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反之,外国出具的有关文书拟送往我国使用前,一般情况,需在当地办理有关公证及认证后,再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我们这里着重讲的认证主要是指公证认证。
一、认证的分类
认证有“单认证”及“双认证”之分。
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拟送往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文书使用国告知,无需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这通常被叫做“单认证”。
国内领事认证中的“双认证”,是指我国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这通常被叫做“双认证”。
二、认证流程
1、负责机构:外交部和地方外办。
2、流程
本处受理的公证:公证员受理公证——当事人缴交相关费用(在前台开具法服发票和代收收据)——公证员受理后在卷宗上夹张认证提醒单送制作——制作室制作完后移交我们——开具认证介绍信、转认证费给省外办——将介绍信,转账单和公证书一起邮寄给省外办——认证完毕后省外办邮寄回本处——通知当事人领取或邮回当事人
非本处受理的公证:当事人提交公证书(需密封)——当事人缴交相关费用(在前台开具法服发票和代收收据——转认证费给省外办——将密封好的公证书和转账单一起邮寄给省外办——认证完毕后省外办邮寄回本处——通知当事人领取或邮回当事人。
三、认证的作用
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当事人拿着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直接到国外使用时,当地的有关部门会因不能确认当事人所持公证书的真伪而不予接受,这将使其在国外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那么为了使当地有关部门能够接受自己所提供的公证书,就需要按对方的有关要求,给公证书或商业文书办理领事认证了。
四、公证认证注意事项
1、要了解清楚当事人的办证用途、使用地,注意按目的国的要求,结合前面章节关于涉外公证的各国具体公证要求,办理领事认证,明确需要办理的是单认证或是双认证。
2、注意公证书有效期,认证所需时间及费用,当事人使用期限等。可到各驻华使领馆、外交部官网查阅有关领事认证版块的信息,特别是外交部会不定期更新“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附2017年5月3日更新http://cs.mfa.gov.cn/zggmcg/lsrz/sblsrzxz/t1398158.shtml)。
3、如果目的国一般要求翻译成其他语种,公证书翻译成英语,需要当事人签署声明书。
常见参考文本
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认证介绍信
福建省外事办/外交部:
现送上本处为公证当事人×××办理的(×××)厦鹭证字第×××号公证书(×式×份)。上述公证书是供当事人×××使用。请予以认证。
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年××月××日
声明书
本人×××(男/女,×××年××月××日出生,×××号码:×××),特此声明,本人现申请办理本人儿子×××的出生公证,上述公证用于本人携带儿子×××到×××等欧洲国家旅游使用,且公证书需送往福建省外事办办理单认证,本人现自行要求上述公证书全部使用英文翻译,若因使用英文译文导致公证书无法达到本人之目的或被×××使领馆予以拒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延误的时间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公证处无关。
声明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