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公证事项
2019-05-10 11:06:30.0

一、建议您首先明确申请留学的目的地——哪个国家或地区。因为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所要求申办的公证及公证书的制作,特别涉及公证的方式(直接或间接)、需要附译的外文(英文或其他)、认证要求(单认证或双认证)等皆有不同要求。 

根据目前本处办理的公证案例,申请出国留学的常见国家有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法国、新加坡、日本等。 

 

二、留学申请人通常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①出生;

 

②无犯罪记录;

 

③亲属关系;

 

④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居民户口簿等);

 

⑤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

 

⑥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位)、成绩单、在学证明等;

 

⑦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证书、驾驶证等);

 

⑧申请人父母或其他亲属的经济担保证明(一般包括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存款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工作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完税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亲属的经济担保声明书等)。

 

⑨其他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要求而需要申办的公证事项。

  

三、根据目前了解掌握到的情况,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新加坡等国,留学申请中可能要求办理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相关证照证明、经济担保证明的公证事项时,将采“间接公证”证明方式。

  

四、加贴照片:根据目前了解掌握到的情况,发往美国使用的出生、学历、学位、结婚公证书以及发往法国、泰国、哥伦比亚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均需加贴当事人的二寸光面(免冠)照片(近照)。 

 

五、因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的公证书无法使用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本公证处对此不承担责任。因此给本处及公证员的名誉、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本处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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